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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成立时应注意的法律风险总结

发布时间: 2018-05-08 浏览次数:1236
最近连续接到多起公司商事纠纷案件,很多中小企业主在公司成立时没有法律意识,也并没有咨询律师,只是找个帮人注册公司的公司,去工商局办个手续,就注册成立公司了,最终导致公司承担巨额损失甚至倒闭,现就最近的几个案子总结一下,如有异议,欢迎指正。

1、随着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现在注册公司不要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只需股东认缴即可,经常会出现在注册公司严重夸大注册资本,本来只是投资几万、几十万的小生意,注册资本填上千万甚至数亿,实际出资不足,或出资后抽逃。这就导致若公司发生大额债务,无法偿还的,法院在执行时,可能会将股东拉入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一同被执行。

2、在设立公司时,特别是从事的是传统行业时,很多人因为就自己一个老板,所以往往就成立了一人有限公司,认为这样会省去很多麻烦,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公账私账混在一起也没人管,然而最后却导致了大问题。因为一人有限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时,股东若无法证明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互独立,要承担连带责任。

3、现实中还有很多代为设立公司的现象,以自己的名义或自己公司的名义代为他人持有股份或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将自己的股份挂在他人名下,这种往往发生在关系非常好的朋友亲戚之间。这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一、再好的关系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任何时候股份该是谁的还是放在谁的名下;二、若公司发生债务,需要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的,皆先由名义上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承担;三、将自己股份由他人代持,他人将股份转卖或质押的行为是有效的,会让自己承受巨大损失;四、若真的需要代持的,签署正式的代持协议,办理一系列正规手续并且按章程出资。

4、很多公司在经营网站、宣传资料、公众号等对外宣传交易渠道时,经常会用明星照片、明星话题、他人发表的文章照片等,在未经允许时,要谨慎使用,因为往往一张照片就导致数万元的损失。

4、最后想提醒大家,在与个人或企业做交易时,应当去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示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若在名单内,千万不要与其交易。即使你十分相信他,也不能同他交易,因为他的财产被法院实时监控,随时会被查封。

        当然经营公司过程的绝非仅有以上风险,希望每个经营企业的人都能够多多咨询律师,让律师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排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风险规避,不要等出现问题了再去找律师,因为那时候已经迟了,预防风险的成本比风险本身产生的损失要低得多。李嘉诚就说过,没有律师的意见,他一个合同都不会签。我们的总理也说过,创业的人需要律师的帮助。

        下一篇文章我会分析阐明一下,合伙创业时应注意的问题。关于公司经营的风险有需要提问的,欢迎在下面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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