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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 “微信转账”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发布时间: 2018-05-23 浏览次数:1174
听说昨天微信红包上限改到520了?

(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也收不到!)



虽然红包上限调至520仅此一天,但是转账并不是呀。


很多人以微信转账或者红包的形式借款,但法小援悄悄告诉你,其实微信转账借款也有很多法律风险~







风险分析


 

风险一:身份信息难以确认

微信中好友名称往往是昵称,或者是你给好友编的乱七八糟的名字…就算是真实姓名,也很难确认是其本人。仅凭转账记录截图,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四个途径来确认身份信息: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风险二:缺乏完整性

微信聊天记录往往是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缺乏完整性。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会导致转账的性质难以确定,究竟是还款?借款?亦或是赠与?难以判断。


风险三:慎用“微信红包”

微信红包上系统默认附有“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的字样,容易被认定为是“赠与”,发生借贷关系时候,切记不要发微信红包!建议使用“转账”方式,并注明款项性质,如备注“借款”等字样。



另外,恋人之间的红包、转账很特殊,转账999.99元和1000元的性质往往可能是不同的。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而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而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风险四:电子证据易被篡改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易编辑修改,难以保证真实性,证明效力相对较低。







正确操作


如果有人找你通过微信转账借钱,怎样做才能降低风险?




最重要的是务必在附言栏目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   


如果好“闺蜜”找你借钱,你转账时备注“爱你哦”,你借出的钱可能就回不来啦…

 

因为你的好“闺蜜”可能会在你要求还钱时辩称:你俩感情深厚,一声闺蜜大过天,每个红包和转账都会备注“爱你”, 所以你的转账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与!

(真让人头大)


所以,必在附言栏目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另外,一定要在沟通中再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然后,怎样在微信借出钱后保留证据呢?


01

网络聊天记录


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自认或由适合的证人证言作证确认。

借款时注意留存,如若需要诉讼,可向法院提供完整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或依靠相关软件提取出聊天记录。

语音聊天记录也具备证明效力,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保存原始记录,同时保证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02

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转账凭证


保存转账记录的截图,支付宝转账的也可以在网上查询转账记录,并打印出来,就是证明确实把钱转账给对方的证据。

以上证据及其他能搜集到的证据可以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表明双方借贷的事实,包括当事人信息、借款事由、借款金额、约定利息、还款期限等,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确存在。


03

催款记录


如果你没有了借款当时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那么,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和对方交流还款事宜的相关聊天记录也可作为证据。但此证据效力较弱,如果能有语音记录或电话录音会比较好。


微信转账还需注意什么?

 

(一)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出去,最好给朋友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二)借出钱款时,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三)最好要有书面借据,否则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尤其是现金借款,很容易败诉。


(四)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超过三年起诉,一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出借人又无证据证明催要过,有可能败诉。



另外,附条件的微信转账,领取微信转账可视为认同约定,所以如果不认同约定最好不要领取相应转账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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