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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书能直接起诉吗?

发布时间: 2018-06-01 浏览次数:1214
  问题二:你好,2018年2月5日我收到了一份仲裁裁决书,但我对裁决书裁定的结果不服,请问我能不能直接起诉?
 
 你好,根据《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你方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可以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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