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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执 业 证 书 的 收 回 、注销

发布时间: 2018-07-13 浏览次数:1002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1 )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
( 2 )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
( 3 )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 4 )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
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 5 ) 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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