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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满月!慈溪市法律援助审批主办人责任制度跑出了法援服务新气象!

发布时间: 2018-05-28 浏览次数:951
 
 
 
近日,慈溪市司法局在法律援助审批主办人责任制度试行“双满月”之际,召开了“法律援助审批主办人责任制基层推进会议”。会议明确了在全市选取胜山镇、周巷镇、观海卫镇三个乡镇开展试点,将法律援助审批逐步下放至乡镇(街道),并确定下放审批事项和范围。审批权限下放是慈溪市法律援助审批主办人责任制度的又一项举措,让受援群众感受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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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法律援助审批主办人责任制度试行已满两个月。在这两个月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件,占当期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总量的60%,该项制度正不断散发着它特有的“光芒”。
 
 
申请人拿到《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书》之后,说道:
没想到慈溪市法律援助效率这么高,从申请到出具决定书只要几分钟就办好了,真是方便!
 
 
职权做“减法”,跑出减政高效率
 
法律援助审批主办人责任制度规定,明确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时,首位接待申请的工作人员担任主办人员,根据受理范围规定,审查后直接出具《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书》或《不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书》,减少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审批环节,大大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从申请到出具决定书实现10分钟办理,让受援群众“立等可取”。
 
 
 
业务做“加分”,跑出发展新动能
提升责任意识,审批主办人对本人受理、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负全责,明确审批主办人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发生其他违反制度规定情况时,依法给予主办人及有关责任人处罚或处分,责任纪律倒逼主办人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强化培训促业务,两个月来,已开展专项业务培训2起,总结交流会8起,真实跑出法援发展的新动能。
 
 
 
服务做“乘法”,跑出便民快步伐
 
 
突出群众的服务主体地位,不断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深入推行“容缺受理”“全城通办”等机制。加快推进“网上法援”+“指尖法援”数字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将主办人责任制与在线受理办理相结合,通过“数据来跑路”实现“群众零跑腿”。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对审批主办人办理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切实提升受援人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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